114學年度雲林縣山峰華德福教育實驗國民小學
性別平等委員會組織表
職 稱
本 職
姓 名
性別
工 作 組 別
主任委員
校 長
扈○善
男
行政與防治組
委 員
行政代表
蔡○甫
課程與教學組
教師代表
吳○琳
女
環境與資源組
陳○珍
家長會代表
王○桉
專家學者
課 督
劉○玲
委員兼執
行秘書
教導主任
高○霙
專 員
訓導組長
張○洵
一、本委員會置委員七人,男二人、女五人,主任委員一人、由校長擔任,執行秘書為教導主任,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。並敦聘性別平等教育專家擔任顧問。
二、本委員會置專員一人,辦理本委員會有關業務。
三、本委員會委員為無給職,以一年一聘為原則,任期依照學年度。
四、本委員會每學期應至少開會一次為原則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
五、本委員會會務所需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支應,專案委辦之活動依主題擬訂計畫申請上級主管業務單位補助。